新華社北京9月22日電(記者鄒多為) 口岸是對外開放的門戶。海關總署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工信部等九部門日前聯合公布《關于智慧口岸建設的指導意見》,明確要加快口岸數字化轉型和智能化升級,推進智慧口岸建設,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和高質量發展。
意見指出,智慧口岸要依托國際貿易“單一窗口”一體化數字底座,運用先進設施設備和新一代數字技術,建設以口岸設施設備智能化、運行管理數字化、協同監管精準化、綜合服務泛在化、區域合作機制化為主要特征的國際一流現代化口岸。
根據意見,智慧口岸建設有三個“時間段”:
到2025年,普通口岸設施設備和信息化短板基本補齊,口岸通行狀況明顯改善;重要口岸設施設備和監管運營智能化水平顯著提升;樞紐口岸基本建成智慧口岸并發揮引領示范作用。
到2030年,初步建立口岸各參與主體智慧互聯、協同聯動、高效運行的良好生態,部分口岸智慧化程度達到國際先進水平。
到2035年,基本建成現代化口岸,引領全球智慧口岸發展。
圍繞口岸設施設備智能化建設、口岸運行管理數字化建設以及智慧口岸數字底座建設等六個方面,意見分別從口岸生產運營和查驗設施設備智能化、口岸績效評估數智化、提升企業辦事便利度、構建多元化物流服務網絡、促進國際互聯互通合作、升級改造“單一窗口”平臺等多個環節對智慧口岸建設作出部署。
具體內容包括:鼓勵口岸經營主體開展老舊設施設備升級改造;鼓勵有條件的港口建設自動化無人碼頭;加強港航、場所、查驗單位等相互間信息聯通;強化“單一窗口”標準版與地方特色應用集成;深化“通關+物流”“貿易+金融”建設;推進“智慧口岸+”特色加工、專業市場、商貿物流、邊民互市、邊境旅游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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